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做好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7-13 点击数:

各系、研究中心及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确保课题研究的学术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宣传、推广和应用研究成果,发挥社科基金项目服务决策、推动发展、繁荣学术的重要作用,省规划就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做了新的规定,现就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课题研究的时间要求申报结项。论文、研究报告类课题的研究时限为1年,专著类课题的研究时限为1年半。课题研究如需延期,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办审批,最多可延期一年。超出时限要求仍未申报结项的项目作撤销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

2、严格鉴定把关,确保课题研究质量。项目所在单位要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服务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申报结项的研究成果进行严格鉴定把关。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省社科规划办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通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3、申请结项的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的;4、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5、伪造鉴定专家意见的。

3、确保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和质量要求。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成果要体现为结题报告,全文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为?ㄖ模话阋?0万字以上。课题组负责人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

4、办理省级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

(2)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5名同行专家(均为副高职称以上且本校专家不能超过2名)进行成果鉴定,并要求鉴定专家认真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一份。课题组成员不能参与本项目鉴定专家的选择,也不能参与鉴定的具体事务。鉴定组织者须对鉴定专家的人选、鉴定过程中的具体内容严格保密。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综合专家鉴定表的意见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审核表》。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中的“总结报告”内容不少于2500字,“最终成果简介”内容不少于3000字。

(4)上报科研处的结项材料文本须左侧装订成册,顺序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2份成果简介,五位专家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审核表》,经审批的《事项变更审批表》,2套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汇编。最终科研成果如不方便装订,可单独附后。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综合办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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