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生发〔2019〕21号
第一条 为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成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一)认真落实中省有关配齐建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精神,在足额配齐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基础上,拓宽特需人才引进和培养途径,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50的比例,配齐配强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二)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辅导员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头脑,强化思想引领,坚定辅导员和青年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对有自由化倾向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加强管理和约束,对与境内外极端势力、敌对势力有勾联活动且拒不听从教育劝导的,要坚决予以清理。
(三)对专职或主要承担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要优先给予业务培训、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机会。
第三条 加强学风建设,做好学业帮扶
(一)建立和完善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励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培育优良学风,引导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做学业有成、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二)根据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发展实际需求,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组织调配师资力量,开办课外辅导班,落实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的辅导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
(三)加快学生学业辅导体系的建设,大力支持各学院依托“学生学业辅导中心”、“朋辈帮扶辅导中心”开展学业辅导,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业成绩。
第四条 充实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
(一)学校和各学院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少数民族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参观学习、培训交流、拓展锻炼、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活动的趣味性与吸引力,增强思想教育、能力培养的实际效果。
(二)成立“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少数民族学生文艺队”,培养文艺活动骨干,搭建校园文化活动平台,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展现少数民族学生才艺特长与精神风貌,促进各民族学生的交流、团结、融合。
第五条 加大精准资助力度,增强资助育人效果
(一)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对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对“建档立卡户”少数民族学生按照政策规定全额资助。
(二)开发、提供新的勤工俭学岗位,发挥少数民族学生在语言、文化、地域方面的特点与优势,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拓宽勤工俭学岗位服务面,设立朋辈帮扶助学岗位,由品学兼优的勤工助学学生与申请学业帮扶的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开展助学活动,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受助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能力。
(三)持续开展“精准资助基层行”活动,学校和各学院有计划、有重点地走访少数民族建档立卡户及特困户学生家庭,实际了解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把国家、政府及学校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受助学生家中,有效增强资助育人效果。
(四)加强《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诚信基金”实施细则》的宣传、落实,优先受理审批少数民族学生的申请,发挥“诚信基金”促学业发展、立诚信育人的积极作用。
第六条 做好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根据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和心理发展的特点与规律,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谈话谈心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创业、恋爱交友、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持续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对筛查和发现的有心理健康困扰及疾病的少数民族学生,建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干预和化解心理危机,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条 保障少数民族贫困生就业,促进就业服务工作精准化
(一)提供保底就业单位,确保每一位少数民族建档立卡户困难学生能够实现就业。
(二)开展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状况追踪调查,对两地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率、就业地域、就业去向、就业单位性质、自主创业途径等进行深入分析,为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教育提供客观依据。
第八条 办好清真食堂,改善生活服务
(一)后勤集团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清真食堂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0〕4号)和中国教育后勤协会《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中后协(2015)7号)的要求,加强对学生清真餐厅的管理,保证所有食材原料均来自正式审批的清真采购点,确保少数民族学生食品质量与安全。
(二)在现有条件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清真食堂和窗口供应饭菜的品种花样,满足具有不同消费层次及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需要,创建更加温暖、和谐、便捷的校园环境。
(三)清真食堂要吸收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建立信息反馈与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学生在饭菜质量、种类、价格等方面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不断提高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