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3 点击数:



  为做好2014年兵役登记和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鼓励应届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根据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

  兵役登记请登录:http://www.gfbzb.gov.cn/bydj/

  二、应征报名(男兵)

  征集对象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部分地区农业户口青年可放宽至初中毕业。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至8月5日

  报名请登录:http://www.gfbzb.gov.cn/nabing/

  三、应征报名(女兵)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如毕业后入读成人高等教育的可按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网上报名,年龄放宽至17至19岁。

  全国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时间:6月20日至8月5日

  报名请登录:http://www.gfbzb.gov.cn/nvbing/

  四、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对象:普通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专业查询),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直招士官报名时间:4月10日至6月20日

  报名请登录:http://www.gfbzb.gov.cn/sgzz/

  五、优惠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详见《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试行)》、《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关政策》。

  直招士官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六、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国防部1号文件)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尤其注意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及身体条件确认无误;

  2、《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端2号西安财经学院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710100。

  八、工作联系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202室

  咨询电话:81556066

  联系人:何新婷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流程安排》

  人武部

  2014年5月14日

序号

时间

进程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1

4月10日

8月5日

网上 登记

1、各学院安排辅导员通过电话、短信、网络、QQ群等形式及时将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信息告知每名同学,做好动员工作。

2、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3、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和《补偿代偿申请表》送交学校人武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校人武部、

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各二级学院

2

临时安排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学校人武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区县兵役机关

3

8月30日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区县兵役机关

4

9月初

审批 定兵

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区县兵役机关

5

11月底前

补偿 审核

区县兵役机关(或入伍学生家人)将《毕业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补偿代偿申请表》经区县资助中心审核后,寄回学校人武部。

区县兵役机关

区县资助中心

6

12月初

补偿 实施

学校将入伍学生《毕业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补偿代偿申请表》汇总报送教育厅。预计第二年11月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资助中心

备注:1、报名信息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尤其注意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及身体条件确认无误;2、《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端2号西安财经学院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710100。4、人武部办公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205室,咨询电话:8155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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