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19-07-02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学院”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改革的推进,学校决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知识结构,基于学习产出的教育模式Outcomes-based Education,简称OBE),深入推进我校专业认证工作进程,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注重人文素质教育,强化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专门知识、有实践能力、有健康身心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1.遵循标准,彰显特色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要求,面向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基础和办学条件,立足学校办学优势与特色,准确定位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强化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经管、统计类专业要彰显学校办学的优势,其他专业要凸显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体现人才培养类型和主要服务领域,对毕业生的能力和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2.夯实基础,通专结合

按照“加强通识教育,夯实学科基础,强化专业核心,拓宽专业方向”的总体思路,坚持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人才培养前期构筑宽厚基础,推进通识教育;后期强化专业教育,注重学生专业理论、应用能力与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方向。正确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共性要求与个性发展等关系,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3.优化体系,更新内容

遵循专业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依据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化课程体系,合理确定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之间的比例关系。通过课程重组和整合,减少必修课程门数,丰富选修课程资源,提高选修课所占学分比例。坚持守正创新,突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前瞻性、应用性和完整性,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将本学科专业和行业领域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具、新应用、新成果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拓学生视野。

4.加强实践,提升素质

依据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育,将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系统优化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兼顾认知、技能和综合创新训练,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增加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扩大实践教学学分比重,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积极探索课内和课外相结合、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创新机制,丰富与专业培养密切相关的大学生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创新创业训练和就业能力提升的实践活动,提高教学实效。

5.因材施教,成果导向

参照专业认证标准,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基于成果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理念,制定适应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培养方案,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课程支撑体系。积极推进本科教育国际化,探索多样化的联合培养模式,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牢固树立学生是教学活动主体的思想,根据学生成才的不同需求,坚持因材施教,尊重学生差异,鼓励开展课程分级教学,提供不同专业选修课课程组合,扩大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比例,实行分层次、分类型培养,兼顾升学与就业、创业等不同需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知识结构的多样化。

三、总体思路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面向需求,创新机制,强化实践,协同育人”理念,着力推动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培养,试点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参照国内职业资格考试标准,鼓励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将本科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实施“学历+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主动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商科”、“大数据+统计学科”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财经专业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打造财经、统计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

2.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基于OBE理念,结合专业认证要求,按照“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定位,进一步科学合理地修订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分析现行培养方案的运行情况,选取三所国内高校对标调研,广泛听取本专业师生、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充分发挥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准确凝练定位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凸显专业培养特色。

3.反向设计课程体系

分析厘清各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认真梳理课程和知识点间的关系,建立能支持毕业要求达成和符合认证要求的课程体系,并制定形成“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见附件1、附件2)。改变课程陈旧过时、分割过细状况,增加本专业前沿教学内容,注重课程间合理衔接与学期分布,压缩内容雷同课程,避免出现学期课程分布不均、课程重复开设现象。跨学院的相同课程需统一大纲和考核标准,实现资源共享。坚持因需设课,杜绝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现象。

4.加强通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

坚持通识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提高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有效性和课程教学质量,各学院根据教师专长,都须开设校级通识选修课。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须开设创新性思维与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通过开设创新创业课程、设立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奖励学分等方式,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努力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重应用、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5.满足人才培养专业课教学需要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的相关要求,完整设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并设定足够的学分学时,保证人才培养基础扎实,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行业知识技能需要和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为导向,结合教育部专业教学相关要求,合理设置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鼓励开设专业外语、双语教学课程,保证学生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6.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加大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相关专业须开设一定比例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其他学院应积极开设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精心设计各学年实习实训月实践教学活动,通过聘请校内外专家、企业业务骨干进行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多渠道为生提供到企事业单位实习机会,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开设前沿性、探索性研讨课程组织学生国内外交流访学活动等,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7.落实特色人才培养需要

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相关专业、拟试行卓越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等,在满足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基础上,还需依据有关规范或行业标准制定独立完整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特色人才培养需要。鼓励专业课小班化教学,倡导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结合课程实际和学生特点,引导学生改变学习观念和学习方式。充分利用智慧教室和网络平台,积极推进混合式学习、基于网络学习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8.重视人才培养的开放性

教务处负责培养方案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导评估和通识教育部分的制定,各学院负责统筹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鼓励各专业积极引入校、院(所)以及行业(企事业)专家等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方案制定要为学生在校(境)外开展交流学习搭建平台、预留端口,在成绩认定、学分互认、学分置换、学籍管理等方面做好设计。

四、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重应用、高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各专业应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实际及特色,结合国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科学制定、准确描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需求。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是各专业优化专业教学体系和教学环节的主要依据。

各专业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培养规范和专业认证规范要求,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实际,分项制定描述本专业的具体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支撑本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并应体现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五、培养方案构成

(一)基本框架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培养目标:对本专业学生毕业5年左右应达到的职业状态或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毕业要求:对本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具体描述。

3.学制、修业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修业年限,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类型,原则上与学科门类一致。

4.课程设置一览表:本专业的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实践教学及学时学分

5.实习实训月教学安排。

6.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见附件1)。

7.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对应矩阵(见附件2)。

(二)学分学时要求

1.修读年限3-6年(含休学)。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实行学分制教学运行和管理。各专业核心课程及学分应根据“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进行调整,所有工科专业、其他开展专业认证的专业的课程模块学分比例要符合认证要求。理工类专业修读学分为165-180学分,经管文法艺类专业为155-170学分,其中理论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200学时以内;理、工、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经、管、文、法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0%选修课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15%。

2.理论课程每16个学时计1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和体育课教学每32个学时计1学分;集中安排的课程设计、实习(含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环节每周计1学分军事训练两周2.5个学分,公益劳动实践课1个学分(1周),第二课堂计2个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每门课程总学时原则上是8的倍数。

3.各专业每学期的教学安排以当期校历和课表为准。每学期教学周数一般为16-17周左右,考试1-2周。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和学时的平衡统筹确定每学期的学分数。除实习实训月实践教学环节外,每周学时数一般应控制在18-24学时。第8学期原则上只安排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三)课程体系

各专业的课程体系均按通识平台、专业基础平台、专业课平台、实践教学平台四个部分设置,各专业的学分设置在总体设置原则上可以根据专业实际做出微调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实施按本科4年基本学制安排,并以附表形式列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平台及学分结构如图1所示:


1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平台及学分结构图

1.通识课平台

通识课平台为全校各专业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旨在扩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对社会及历史发展的正确认识,规范学生行为,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识课程由教务处牵头,协同相关课程所属学院(部)统一设置。

通识课平台包括必修课模块和选修课模块,约55学分,约占总学分的 33%。必修课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类、体育(含体育保健)、军事理论及创新创业基础等课程,约45学分选修课模块包括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人文艺术类、体育卫生类、创新创业类个子模块,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促进文理交叉、理工结合,约10学分。

2.专业基础课平台

专业基础课平台涵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反映专业发展学科前沿的基础知识旨在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思维能力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将来在学科专业发展的基本能力。

专业基础课模块包括高等数学I、II)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其他专业基础课设置坚持学科基础性、系统性、学术性、拓展性、宽口径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所划分的专业类,参照专业教育国家质量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设置学科基础课程相同专业类的各专业基础课程由专业所属学院统一设置,原则上保持相同。专业基础课平台约35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1%。其中文学、法学、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不开设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专业基础课平台约22学分,约占总学分的14%。

3.专业课平台

专业课平台应体现各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专业课要把握核心(主干)课程,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以有限的课程来覆盖日益增长的知识面。专业课平台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模块。

专业必修课程要以规范、严谨、精炼、有前瞻性为建设目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中的各专业主要课程进行设置,并覆盖本专业知识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专业必修课程应进行精心设计,既要避免课程重叠,又要使课程之间形成无缝对接。课程内容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兼顾知识与能力,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方向、新成果,前沿性的新内容、新思想、新观点要占课程内容的一定比例,并保持课程内容的更新率同时应加大实验、实践环节学时数。

专业选修课程可按专业方向模块进行设置,并要侧重知识的交叉跨度、专业前沿信息和本专业科学研究特色的传播,且原则上各专业第一学年一般不设置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课平台约42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5%;其中专业必修课约22学分,专业选修课约20学分。

4.实践教学平台

实践教学平台涵盖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技能。实践教学平台分为素质实践、专业实践、双创实训与综合实践,主要包括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实验实训、专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二课堂教育、实习实训月开设的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等。

1)实验教学

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数和学时数。积极推动实验课单独设课,原则上课内实验课时达到16学时以上的,均应单独开设实验课程;课内实验课时未达到16学时的,鼓励将该类课程的实验教学环节进行整合,以单列课程的形式统一开设综合实验课。鼓励各院(部)依托科研优势开设科研探究实验课程、开放性实验课程或实验项目。

2)实习实训

各专业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实习实训环节,及时更新实习实训内容,突出专业特色。原则上专业实习实训应安排到实习实训月集中进行

实习实训月S1S2S3安排在第二、第四、第六学期的后3周,每周计1学分,共计9学分,其中第二课堂学分不少于2学分。原则上S1的校内实践活动安排不少于2周,校外1周实践活动主要以认知实习为主;S2校内、校外并重,校内以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为主,校外以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为主;S3校内实践活动安排不1周,校外不少于2周校外实践活动主要以见习实习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生产实习与顶岗实习为主校外实践活动必须有本校指导教师负责带队完成。

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实际,在校内外开展相关的实习实训活动。其中校内实习实训主要包括讲授创新创业课程专业前沿类课程、课程设计、开展学科竞赛综合训练活动校内外专家进行学术专题讲座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进行经典文献阅读与综述、程序设计与编写、专业资格证书考试辅导等;校外实习实训主要包括开展社会调查、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等。

3)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按照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课内外相结合、强化实践创新的原则设置灵活多样的自主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创新创业、科学研究、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工作履历和技能特长(资格证书)等,学生至少取得2学分,其中必须从创新创业类至少取得1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主要安排在实习实训月和暑假,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按《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进行审核与认定。

4)毕业设计(论文)

各专业要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模式改革,指导学生结合生产实践、社会实际、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安排在第8学期,部分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开始时间提前至第7学期。

5.其他课程

1)双语课程

各专业应积极推进本科教学国际化进程,鼓励开设双语课程,每个专业至少开设1门双语课程。

2)专业外语课程

各专业应在注重专业知识教育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用外语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习和应用不断线,必须开设一门至少32学时的专业外语课程。

3)创新创业课程

各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要注意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注意在专业选修课及实验实训课中开设具有专业特点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

6.课程-能力矩阵

各专业须基于OBE理念,按附件1表格形式,建立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按附件2表格形式,建立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对应矩阵。

六、组织与程序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影响深远,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审议修订稿。

2.全面分析现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势与不足,一方面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院(部)的沟通,确保课程正常开设,另一方面要组织高校、企业、用人单位等方面专家和学生深入参与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认真审议修订稿,确保培养方案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3.各专业要根据毕业要求全面梳理知识结构,专业课与基础课、各门专业课之间要做好充分沟通,保证课程体系的科学完整,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缺失。

4.课程名称必须科学界定,在学科和行业内公认,不得简写。对于特殊的课程设置需在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安排表中予以标注,并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5.凡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须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里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增设新课程要填写新课程申请表,经课程所属学院(部)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使用新课程名称。各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若非本学院所属课程,需与相关学院进行沟通,方可设置。

6.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本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教务处,并由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修订工作的相关要求

1.本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鼓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专业特色建设,深化教学内容改革。要求吸引业界人士和学生参与。鼓励与相关企业联合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

2.各学院在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如需要校内其他学院(部)或相关单位协助开设课程,必须与对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课程正常开设。

3.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以及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招收留学生的专业可在此原则意见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培养方案。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要设计完整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体系。

4.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制定或修订完成,一般不得变更,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需调整,须由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报教务处审核同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附件1: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

附件2: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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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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